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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5-10-19  来源:  阅读3907次

近日,《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公布,以清单模式列出每个产业市场准入禁止和限制的界限,进一步厘清泉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投资准入的路线图,促进产业集群调整结构、健康发展。

《负面清单》共涉及13类行业297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禁止投资121项、限制投资176项,适用于泉州市范围内的内资投资领域和产业。其中,制造业禁止及限制投资项目主要有:

      食品制造业

  限制投资新建南方海盐盐场、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浓缩苹果汁生产线等项目;禁止投资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限制投资生产能力小于1.8万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白酒、酒精生产线;禁止投资为生产能力1.2万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生产能力150瓶/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等。

  纺织业

  限制投资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的纺织项目;禁止投资的有,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新建或迁改扩建禁止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的印染企业项目,新建漂染的重污染项目,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纺织项目。

  造纸和纸制品业

  限制投资的有,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等;禁止投资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等。

  农副食品加工业

  限制投资的有,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等的屠宰建设项,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禁止投资的有,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限制投资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投资合成革少于4条、总设计生产能力少于1000万平方米/年的项目(超细纤维合成革的企业生产线不得少于两条,总设计生产能力不得小于600万平方米/年);禁止投资,生产规模3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新建、扩建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新建使用含苯胶水制鞋和制革的重污染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业

  限制投资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落后产品项目;禁止投资新建电镀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业(机械),限制投资的有,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等制造项目;禁止投资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机械项目,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产品等的机械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业(消防),限制投资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落后产品;禁止投资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的消防产品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业(民爆产品),限制投资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等;禁止投资导爆管制造工序加药装置无可靠防爆设施的生产线,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生产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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