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高端人才聚集,我市近日出台了《泉州市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遴选暂行规定》,今后将每年遴选20名在产业发展中能代表我市一流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入选者由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入选证书,每人可获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泉州市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包括企业所有者和职业经理人),均可按规定申报。
申报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泉州企业工作满五年以上,在目前所在企业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工作连续三年以上。能带领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管理体系;在战略开拓、市场驾驭、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高威望和影响。所在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居我市同行业中上水平,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知名度高。所在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群体性事件;企业照章纳税,无拖欠工资现象;企业取得市级标准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本人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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