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营造市企联“家”的温馨、体现“家”的温暖,特制定关心关爱会员企业和会员的若干规定。
一、关心关爱对象
本会全体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二、关心关爱方式
1、会员本人荣获荣誉的祝贺
会员本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市企联在媒体或市企联的各个宣传平台上予以祝贺。
2、会员企业乔迁或庆典的祝贺
会员企业乔迁或庆典给予祝贺(以花篮形式,金额不超过500元)。
3、因病住院慰问
会员本人因重大伤病住院,企联分管的执行副会长或挂钩片区的执行副会长、部门负责人等应到医院慰问,并送上慰问品(总价值不超过500元)。
4、丧事慰问
会员本人或配偶以及其父母亲过世,企联应予慰问,并送上花圈。
5、其他
其他情况需要慰问的,经会长或分管的执行副会长同意后办理。
三、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市企联秘书处联系人:谢锦阳 15377997687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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