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征集与发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  阅读4456次

各设区市企联、平潭综合实验区企联、各行业协会、省内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企业家、科学家、金融家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作用,2016年福建省企联组织开展了首届福建企业“创新100”推荐活动,并在2016年中国平潭·企业家科学家创新论坛上通过了《“创新100”平潭行动》,为福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更多、更鲜活、更有冲击力的企业创新示范,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福建省企联将继续开展福建企业创新成果的征集与发布活动。通过推荐、征集、评价并最终入选的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将于2017年6月18日期间,在“2017中国平潭·企业家科学家创新论坛”上发布。我会还将依托与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建立的重大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加快创新成果在我省的转化与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必须是在福建省内注册设立。

(二)申报产品的技术创新性突出,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产品为最近三年新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评价标准

根据产品先进性、市场需求度、资本投资意愿度指标,将“技术迁移”和市场化、产业化理念贯彻于项目评价全过程,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价,并从中评出若干最佳创新成果予以发布。

三、组织机构

设立2017年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征集与发布活动组委会,成员机构包括中国平潭·企业家科学家创新论坛理事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企联。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机构选聘20-30位企业家、科学家、金融家及财经智库专业人士组成,名单另行公布。

四、组织实施

(一)推荐申报(4月25日至5月20日)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发布申报书》(详见附件1)电子版或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机构推荐:各设区市企联、平潭综合实验区企联、县(区、市)企联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省内相关企业。

(二)调查评价(5月21日至6月1日)

组委会组织企业家、相关产学研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分别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三)发布和宣传(6月1日至20日)

    2017年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将在“2017中国平潭·企业家科学家创新论坛”6.18对接会上发布,省内主要媒体与部分中央驻闽媒体将对创新成果进行宣传。

五、联系方式

2017年福建企业创新成果征集与发布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企联(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邮编350002),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方式: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员部

联系电话:0591-87534266、87507269

电子邮箱:13358244180@163.com

联系人:郑  璀 15305918555、刘艺华 13655050269

        蔡平英 13559352999、卓文杰 18396518667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7年4月21日

注:电子版空白表格,请到Sqlhy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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