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3  来源:泉工〔2013 〕55号  阅读4134次

各县(市、区)总工会、关工委、工商联、企联、劳模协会、私企协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工商联,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市政府解决我市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困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竭诚服务职工,为泉州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经市总工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市劳动模范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

   (一)助学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已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重点关注环卫、公交、铁路、矿山等艰苦行业以及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困难职工的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当年录取为本二以上(不包括全公费类、私立院校或专业)的贫困生每人资助3000元;非应届的资助2000元;大专、中专、职校(高中)资助1000元;高中以下的资助500元;结对资助的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报送省总工会助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大学生,要求是2013年应届高考录取的本二以上院校学生。

(三)申请程序:“金秋助学”主要采取属地助学的方式,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县(市、区)总工会牵头负责帮助,不再报送市总工会申请(往届已结对子的经确认后,继续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须填写《泉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证明、大学录取通知和身份证等),经父母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工会审核盖章,公示后报上一级工会。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还要附上有关身份证明(如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非公企业的员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还要附上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所在地县(市、区)金秋助学办公室(设在县级总工会)申请。市领导和党政机关单位挂扶户的特困生由挂扶单位负责资助。

二、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为6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筹措资金阶段(6月28日—8月30日)。重点组织捐资认助活动,开通助学热线电话,联合广播电视台、报刊开展助学宣传活动,对部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基本情况和求学故事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广泛动员爱心人士参与,筹集助学款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                          

2、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助学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今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逐一核实、登记,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建立档案。

3、申报审核阶段(7月15日—8月5日)。各级工会对助学对象初审后汇总,填报《泉州市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

4、资金发放阶段(8月15日—8月31日)。举行捐资认助仪式和表彰大会,市总工会将“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发放到困难职工子女手中。

5、活动总结阶段(8月20日—9月1日)。各联办单位特别是市、县两级工会组织在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推荐2至3例感人事迹送新闻单位报道。各地要总结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各级工会要根据时间安排,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助学方案,明确助学重点,确定助学对象,落实助学任务,使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及时得到帮扶。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发动,推动形成社会化、常态化助学格局。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和社会各界在助学方面给予工会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树品牌献爱心”活动,有意参加助学活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可与助学活动办公室或新闻媒体取得联系。采取与通信部门联合设立声讯信息捐款平台、靓号拍卖等形式,为助学活动作贡献。继续鼓励已走上工作岗位的受助困难职工子女积极参与助学活动,力所能及地回报社会。号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工会会员为“献出一片爱心、成就一名学子、救助一个家庭”捐献一日工资;倡导民营企业家、劳动模范及其他先进人物、爱国华侨、慈善家及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积极捐款,努力把“金秋助学”活动办成全社会的助学事业。通过动员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困难职工子女献爱心,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设立基金,建立“金秋助学”活动长效机制。动员企业家设立“金秋助学”专项助学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源,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家、大中型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爱心捐助,对一些愿意出资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用企业名称或个人冠名的形式建立助学基金,推动建立助学长效机制,稳定助学经费来源。凡助学金额达50万元以上者即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冠名“XXX助学基金”,由金秋助学办公室推荐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经注资人同意后采取专款专用进行资助。

    (三)创新形式,拓展“金秋助学”活动内容。一是继续开展大学生署期勤工俭学活动,全市安排不少于100名困难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培养大学生树立勤奋劳动、诚实劳动的理念,培育困难职工子女勤俭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的网络优势和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建立互联、互动、互补的帮扶协作机制,为应届毕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职业培训、优先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他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四)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助学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深入报道助学活动、阳光就业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在全市范围内选树发愤图强、成绩优异的困难职工子女求学典型;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以及“金秋助学”活动、勤工俭学资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联合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分赴各地集中采访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

市“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将继续为设立助学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举行授牌仪式,对当年捐款(认助)5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发给热心助学纪念牌并登报鸣谢。

   (五)赠送书库,关爱农民工子弟学校。进一步推进“百万大手牵小手”的“关爱农民工子弟工程”活动。今年将继续推广“金秋书库”项目,把经济助学与文化助学相结合,从“全球通助学基金”和“百万真情关爱新泉州人活动”中筹集专款,给农民工子弟学校或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赠送“金秋书库”。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结合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情况,特别要对今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的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和登记,研究制订“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活动实施方案,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帮助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二)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政府大帮扶格局中的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

(三)各级工会于7月6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报送市总工会保障部(电子邮箱:qzxjb@139.com;联系人:李祖龙);填写并报送推荐给省总工会认助的特困大学生实名制汇总表;9月1日前报助学活动总结和总结性统计表(2013年金秋助学统计表待全国总工会下达后另发)。

(四)各联办单位在助学活动中所筹集的资金集中由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市总工会“送温暖工程”基金中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将及时把捐资助学情况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在助学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助学资金的筹集和支出情况,公示资助的对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助学情况的透明度。

(五)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助学时,要做到先建档后帮扶,实行实名制发放,推行银行转帐方式,帮扶信息要及时录入到全国总工会的帮扶系统。发放帮扶助学金时,必须填写《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领取时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集体领取或他人代签。

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22170110,22160099(传真);泉州广播电视台热线电话:22300000,13959900000;东南早报热线:96339;捐资户名:泉州市总工会,账号:3500165249005000836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市总工会网址:www.qzszgh.org.cn。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要填写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应根据各自实际,也相应设立热线电话和公布基金帐号,以便开展工作和联系。

   附件:1、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泉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申请表

     3、泉州市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

     4、参加泉州电信拨打电话捐资助学活动方法

     5、公示参考格式

     6、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请程序及提供材料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泉州广播电视台

 东南早报                泉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泉州市劳模协会           泉州市私营企业协会

      

2013年6月24日

抄送:省总工会,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                              存档(2)                                   

 

 

附件1:

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银芳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林伯前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赖畅水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肖清辉  市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陈  晖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家声  泉州晚报副总编、东南早报执行总编

        苏兴秋  泉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陈泽国  市企联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环志敏  市劳模协会副会长

        晏德勤  市私企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江永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  主  任:吴章伟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成      员:危金海  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张  伟  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洪学军  市工商联经济部主任科员

            颜  鹏  东南早报新闻中心副主任

            陈文弘  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

            孙秀玲  市企联科员

            陈小玲  市劳模协会副秘书长

            高振斌  市私企协会科员

           


附件3:

附件4:

欢迎使用免费热线电话捐款

 随手奉献“金秋助学”一片爱心

——参加泉州电信拨打电话捐资助学活动方法

为帮助受灾及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圆上大学梦,不让困难职工子女因学费问题而辍学,市总工会与泉州电信联合开通“金秋助学”捐助电话:

泉州电信:16888222

拨打方法:中国电信电话用户请拨打免费热线16888222,按键设置为1号键捐款10元;2号键捐款20元;3号键捐款30元;4号键捐款50元;大额捐款或了解捐款信息请按5号键;0号键公布大额捐款芳名录。以上所捐款直接从用户话费中扣除。

该活动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送温暖基金”帐户,用于扶困助学,使用情况通过报纸、网站www.qzszgh.org.cn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捐资户名:泉州市总工会,账号:35001652490050008364,开户行:泉州市建行;

泉州市“金秋助学”热线电话:22170110

望互相转告,真诚参与。

 

公      示

为全面、真实、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根据福建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对        等  位职工提出的困难申请,经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拟上报市总工会帮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3年 7月 日至  日)。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本会或市总工会保障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或意见。

联系电话:           (                  )

          22170110  (泉州市总工会保障部)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请程序及提供材料

一、      填写《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申请表》,经父母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工会审核盖章并公示。

二、        提供材料:

    1、《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申请表》;

    2、大学录取通知(历届学生附学生证)复印件;

    3、家长及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5、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还要附上有关身份证明(如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非公企业的员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要附上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 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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