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

仲裁知识问答(1)

发布时间:2014-02-28  来源:  阅读6260次

1、问:什么是仲裁?

答: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2、问:什么是仲裁协议?

答: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他们将来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的一致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法律依据,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则不能受理仲裁案件。

3、问:仲裁协议包括哪些形式?

答: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4、问:仲裁协议的内容怎么写?

答: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有具体的仲裁事项,还要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自愿将此纠纷提交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5、问:仲裁依据哪些法律?

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

答: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7、问: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的有哪些?

答:有四个方面:(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8、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提交仲裁申请书;提交申请所依据的仲裁协议;预交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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